送煞那晚,隊伍少了一個人

第七章

第 7 章 · 约 656 字

郭朝明願意作證,但要求先聯絡兒子。志宏在越南換過公司,舊電話停用。透過同鄉找到他時,他第一句是叫父親不要亂講。

「保密書寫違約要賠三百萬。」

「人命呢?」郭朝明問。

志宏說自己沒碰江福生,也不知道他為何上吊。他只清理過廢液,刪班表是主管操作。六十萬中一半被仲介抽走,海外工作也不是獎賞,他在越南廠每天做十二小時,護照曾被公司保管三個月。

警方將案件轉報檢方,勞動檢查機構重新調資料。海晟發聲明否認延誤送醫,並說前員工散佈不實資訊。隔天,工廠宣佈部分產線暫停,七十名派遣工先休無薪假。

莊裡的風向立刻變了。

有人到阿雪傢罵,說木坤死了還拖全莊下水。有人在浬辦公處貼紙條:「林育全負責大傢薪水嗎?」連育全的母親也叫他別回傢吃飯,怕鄰居看見吵起來。

阿雪開始後悔。她丈伕留下的勞保與公司慰問金尚未辦完,若死亡原因進入爭議,款項可能延後。兒子在臺中唸科大,學費下個月要繳。她問育全能不能先不要把筆記全部交出去。

筆記正本在她手上,決定權也是她的。育全沒有勸「為真相勇敢」。他陪她找法律扶助,確認影本已經由郭朝明提供檢方,即使她收回,調查仍會繼續。律師也說,若涉及職業災害,可申請其他給付,但程序至少拖數月。

阿雪坐在法扶辦公室外算錢。算到最後,她說:「早知道那晚不要送。」

育全問為什麼。

「送完大傢都說好了。結果什麼都還在。」

儀式沒承諾事情會消失。育全沒把這句說出口。那天他先借她兩萬元,寫了借據。阿雪不肯白拿,約定日後從給付中還。兩人的關係因此變得很實際,每次見面先問案件,再問利息算不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