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煞那晚,隊伍少了一個人

第十一章

第 11 章 · 约 536 字

江福生的傢屬直到開庭才來溪尾莊。

他的女兒江雅雯二十三歲,在斗六工作。她不怪阿雪,也不想見郭傢。父親死後,公司派人送二十萬元慰問金,要求傢屬簽收時一併確認「與職務無關」。母親當時急著辦喪事,簽了。

雅雯問,溪尾莊能不能替父親做一場儀式。不是再送煞。她只想走一次父親下班會走的路,從工廠到租屋處,把他的舊安全帽帶回傢。

黃法師說可以,不必封路,不必公告禁忌,只需傢屬決定怎麼告別。阿雪也來。兩個失去丈伕與父親的人第一次見面,沒有抱著哭。阿雪帶了一袋蛤蜊,因不知道該帶什麼;雅雯傢不煮海鮮,最後蛤蜊由育全帶回去。

他們白天下午走。工廠門口保全不準進,眾人便沿外牆到產業道路。郭朝明遠遠跟著,沒有靠近。走到那條灌溉溝,雅雯把洗乾淨的黃色安全帽拿出來。

「這真的是我爸的嗎?」

沒人能百分之百確定。型號、工號和姓名都對,可它離開工廠半年,經過郭傢、泥水、警侷證物室。雅雯摸著帽沿,說那就當是。她不是要法院用它定罪,只要帶一件父親工作時戴過的東西回傢。

郭朝明在後面跪下。雅雯沒有回頭,也沒有叫他起來。大傢繼續走,讓他自己決定跪多久。

走到租屋處,房東早已把房間租給別人。雅雯站在樓下,把安全帽裝進紙箱。儀式到此結束,沒有火光,也沒有鑼聲。黃法師只提醒她回程慢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