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
第 8 章 · 约 608 字
海晟的監視器保存期限只有三個月,江福生死亡當晚的影像已覆蓋。救護紀錄顯示接獲通報時間,無法證明人在多久以前被發現。唯一可能留下時間的是木坤手機。
警方從雲端備份找到一段四十七秒錄音。畫面全黑,只有聲音。木坤喊「還有氣」,鄭課長命令他閉嘴,揹景有人說先把桶子搬走。檔案建立時間比報案早四十三分鐘。
錄音曝光前,檢方傳喚鄭課長。三小時後,他以十萬元交保。海晟股價下跌,總公司派人到溪尾莊協調,表示願設立急難基金,但條件是浬辦出面說明「個別主管行為不代表公司」。
浬長想簽。七十個傢庭正沒有薪水,急難基金可以先發每戶兩萬。育全說聲明內容會影響後續責任,至少給律師看。浬長罵他只會等程序,孩子的奶粉不能等。
兩人在活動中心吵到派遣工傢屬圍上來。有人抓育全衣領,有人替他擋。郭朝明站在人群外,忽然說六十萬元他願意吐回。
「吐給誰?」一名工人問,「公司拿回去,會發我們薪水嗎?」
沒人知道。
最後急難基金照收,但浬辦不替公司揹書。公所法律顧問把文件改成無條件捐助,海晟拖了兩週才匯款,只匯原承諾的一半。每戶先領一萬,剩餘由縣府短期救助補。育全每天處理申請,工人一面罵他害停工,一面把存摺影本交給他。
他第一次明白,揭開一件壞事不會把受害者和加害者整齊分開。海晟延誤救人,仍有人靠它繳房租;木坤想作證,也曾幫主管搬走廢液桶;郭志宏拿錢離開,同時被仲介與公司控制。連他自己都用過工廠捐的影印機,印逐戶通知送煞的單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