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前伕還清八百萬,他卻把公司給了初戀

第八章 正文

第 8 章 · 约 384 字

債務的部分比著作權更晚結束。

法院查出程野在離婚前已把部分案款轉到親友帳戶,卻仍讓連帶保證全數落在顧霏身上。清算後,他必須返還她代償的大部分款項,並補齊拖欠的撫養費。

程野賣掉一間投資房和公司持有的車,沒有像他曾威脅的那樣立刻破產。沅野縮小規模,唐沅退出經營,帶著孩子搬回父母傢。她後來傳過一封信,說自己不求原諒,只會按照判決負擔應付的部分。

顧霏沒有回。不是每段關係都需要和解成朋友;有時候各自承擔、停止傷害,就已經是最合適的結尾。

程野第一次按時把撫養費匯來時,備註寫著「給川川」。顧霏將錢轉進女兒的專用帳戶,也把收支明細固定寄給他。她不再用孩子懲罰父親,也不再替父親掩飾責任。

川川生日那天,程野來工作室接她。小女孩問爸爸為什麼牆上的圖都寫媽媽名字。

程野看了顧霏一眼,回答:「因為是媽媽畫的。」

那不是道歉,卻是他第一次在女兒面前說出完整的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