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掉喜帖那天,我接了前任的案子

第三章 正文

第 3 章 · 约 1107 字

隔天下午,予安寄出報價單。承岳回得很快,卻沒有立刻答應,先問標準字定稿後能不能用在名片上,將來若換招牌,檔案怎麼交。這些問題她喜歡。把話問清楚的人,通常也肯在該付錢的時候付錢。

她回:「明天十點,工作室。」

十點零二分,承岳提著紅茶站在工作室門外。

「無糖,去冰。」

予安看了一眼,沒接。「你自己喝吧。」

「好。」他把紙袋收回身側。

她請他坐在桌子另一側,把合約攤平。「提案兩個方向,選定後有兩次細修。你若要改店名,視進度另報價。簽約付訂金三成,開始製作前再付四成,驗收後結清。」

承岳仔細看,看到授權範圍時抬頭。「門上的字如果以後磨掉,我自己找人重貼可以嗎?」

「可以。我交付可輸出的檔案,但不能拿去做別傢店的招牌。」

「我只有這一傢。」他說完,自己笑得有點不好意思,「我是說,短時間沒有第二傢。」

予安把筆放到他手邊。「你慢慢看。」

承岳把合約看到最後一行,才問:「認識很久,沒有折扣?」

「沒有。摸彩券也得另外報價。」

「我又沒說要印摸彩券。」他看她忍笑,才拿起筆。

「好貴。」

「你可以比價。」

承岳拿筆在合約上簽名。「不比了。我看得懂妳在替我省哪裡。」

予安收合約時,紙邊劃破了指尖。她縮了縮手,把傷口藏進掌心。

承岳看見了。「要不要貼一下?」

「很小。」

「妳以前都說很小,洗杯子又弄濕。」

「我等一下會貼。」她把合約收進資料夾,語氣客氣起來,「提案會在下週二寄給你,請你先確認房東同意的招牌範圍。店名目前就用信裡的『承作』?」

他視線回到資料夾上。「本來想用。昨天回去,我爸說他也想寫。」

「他想換名字?」

「我還沒看懂。」承岳搓了一下杯緣,「他寫字很慢,寫到一半就把紙收起來,不給我碰。」

予安記下來。「那店名先不要定。週一中午前給我確認,不然提案時程要往後移。」

「好。」

「這個我拿走。」他拎起紅茶,「下次不帶了。」

「我沒說不準你喝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他抬眼,聲音低了一點,「是我自己想帶。」

晚上十點多,她正在調整另一份菜單的字距,手機亮了。承岳傳來一張照片:攤開的筆記紙,右下角壓著一只佈滿細痕的手。紙上有兩個歪斜的字,第一個勉強看得出是「再」,第二個筆畫擠成一團,像寫的人太急,手卻跟不上。

「他說是店名。」承岳傳訊,「問他第二個字,他不高興。我明天再問。」

予安把照片放大。那只手的拇指緊壓著紙角,指甲修得很短。她看了許久,回覆:「先不要一直問他。把紙留著,明天我過去看。」

訊息送出後,她才看向行事曆。明天上午原本留給另一個案子打樣,她把那段時間往前挪,輸入「舊修鞋攤」,停了一下,又把承岳傳來的照片存進案子的資料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