潛規則在這個時代是很熱的詞,大多跟上位,經濟,名譽掛在一起,跟明文規定不同,它是沒有成文規定,也是不能明擺在檯面上的,但是社會又普遍存在,約定成規的一個東西,讓人們不得不”被遵守“,潛規則的施動著,和受動著在預設這樣的規則時體現了人們哪些心理認同呢?
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
這種行為約束,依據當事人雙方(各方)給對方帶來利益或者給對方帶來的傷害能力,在社會行為主體的互動中自發形成,可以使互動各方的衝突減少,降低交易成本。
所謂約束,就是行為越界必將招致報復,對這種厲害後果的共識,強化了互動各方對彼此行為的預期的穩定性。這種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,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規定,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維護的利益,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,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。
通過這種隱蔽,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代表遮罩于局部互動之外,或者,將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,憑藉這種私下的規則替換,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。
當事人並不只是交易的兩方,而應加上代表正式規則的協力廠商
當事雙方利用潛規則進行私下交易的時候,他們實際上聯合形成了一個對抗協力廠商正式代表的聯盟(正是眾多的而強大聯盟的形成,才使得潛規則具有長期的、強大的甚至穩定的對抗能力)。而潛規則的“潛”本身就是一種生存策略,他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更高層次的正式制度和規則的存在。
對於“潛規則”,合理的態度應對
對“潛規則”言,不排除其有合理的地方,那麼,就讓合理的地方“露出表面”,大家共同遵守就是了,不要讓合理的和不合理的都“潛”下去。對決策者言,那些“不露在表面”的,就要讓它總也露不出來,滅其於初始狀態,等這些個“潛規則”大行其道,那就晚了。
對官員言,要獨善其身,不按“潛規則”做事。對社會言,要大張旗鼓地提倡規則意識,堅決反對“潛規則”意識。
在面對潛規則的時候,我們是順勢而上還是與之對立呢,或許在現在競爭激烈的時代,這兩種方式顯得過於激進,都會適得其反。有時候人們不反對潛規則,並作為潛規則的幫兇,大家默許更多的是因為這其中的利益關係自己卻又不會損人,無論怎樣理性對待潛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