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詞格律知識之拗救
詩詞格律知識之拗救
有時為內容的需要,須在某些方面進行調整,
一、孤平拗救
“孤平拗救”就是指在“平平仄仄平”這一格式中,第一字若調整為仄聲,必須將第三字調整為平聲,以避免孤平。對於七言律句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若是第三字用了仄聲,必須將第五字調整為平聲,如:
回鄉偶書(唐)賀知章
少小離家老大回,鄉音未改鬢毛衰。
兒童相見不相識,笑問客從何處來。
這首詩的第四句應是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的格式,第三字“客”用了仄聲,於是第五字“何”調整為平聲,救第三字“客”,這就叫做“孤平拗救”。
二、特拗
在五言“平平平仄仄”的句式裡,第四字使用平聲,叫做“特拗”。雖說二、四、六字在節奏點上,不能變動,但是這種拗字是被允許的。“特拗”須用拗救,救的方法是將本句第三字調整為仄聲,於是就形成了“平平仄平仄”的形式,
望月懷遠(唐)張九齡
海上升明月,天涯共此時。
情人怨遙夜,竟夕起相思。
滅燭憐光滿,披衣覺露滋。
不堪盈手贈,還寢夢佳期。
這首詩第三句第四字用了平聲字“遙”,拗,第三字用了仄聲字“怨”救,形成“平平仄平仄”的句式。
相應的,七言“仄仄平平平仄仄”句式中第六字拗,也叫做“特拗”,救的方法是將本句第五字改為平聲,形成“仄仄平平平仄仄”的句式,如:
江南逢李龜年(唐)杜甫
歧王宅裡尋常見,崔九堂前幾度聞。
正是江南好風景,落花時節又逢君。
這首詩第三句第六字用了平聲字“風”,拗,第五字使用仄聲字“好”救。
“特拗”在古詩詞中使用的特別普遍,所以“(仄仄)平平仄平仄”也被看作律句“(仄仄)平平平仄仄”的變格了。
三、聯中拗救
以上兩種拗救都是本句自救,還有一種拗救是通過對句相救,叫做“聯中拗救”。
五言“仄仄平平仄,平平仄仄平”一聯中,如果出句第四字拗,
楊固店(唐)岑參
客舍梨葉赤,鄰家聞擣衣。
夜來嘗有夢,墜淚緣思歸。
洛水行欲盡,緱山看漸微。
長安只千里,何事信音稀。
這首詩有兩處聯中拗救,第一句第四字用仄聲字“葉”,拗,第二句第三字用平聲字“聞”來救。第五句第四字用仄聲字“欲”,拗,第六句第三字用平聲字“看”kan(平聲字)來救。
相應的七言“平平仄仄平平仄,
江南春(唐)杜牧
千里鶯啼綠映紅,水村山郭酒旗風。
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樓臺煙雨中。
這首詩第三句第六字用仄聲字“十”,拗,第四句第五字用平聲字“煙”救。
以上講的拗救三種主要情況,孤平拗救是要避免禁忌,特拗和聯中拗救是涉及到節奏點上的字,因為“二四六分明”,都是必須要救的。而其他節奏點上的字,以及可能形成的三平調的“(平平)仄仄仄平平”的第三(五)字,是根本不可以拗的,若拗了,也無法可救,只能算做不合格律的拗體了。因為“一三五不論”,除了“三平調”不可以拗和“孤平拗救”外,其他出現在非節奏點上的拗字,是可救可不救的,如果要救,一般通過對句同一位置來救,比如,五言詩“仄仄平平仄,平平仄仄平”一聯,若出句第三字使用仄聲,可以將對句第三字改為平聲,達到一種新的平衡。如:
餞別王十一南游(唐)劉長卿
望君煙水闊,揮手淚沾巾。
飛鳥沒何處,青山空向人。
長江一帆遠,落日五湖春。
誰見汀洲上,相思愁白蘋。
這首詩第三句第三字“沒”使用仄聲,第四句第三字使用平聲字“空”救,兩句句式“平仄仄平仄,平平平仄平”形成新的平衡。
總之,出現在非節奏點上或不會造成禁忌的拗字都是可救可不救的。我們熟悉了詩的平仄節奏,可以根據詩歌的內容和語感適當調整。不管怎樣,作詩應儘量符合格律,拗救甚至拗句,都只能是不得已而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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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必須要救的。而其他節奏點上的字,以及可能形成的三平調的“(平平)仄仄仄平平”的第三(五)字,是根本不可以拗的,若拗了,也無法可救,只能算做不合格律的拗體了。因為“一三五不論”,除了“三平調”不可以拗和“孤平拗救”外,其他出現在非節奏點上的拗字,是可救可不救的,如果要救,一般通過對句同一位置來救,比如,五言詩“仄仄平平仄,平平仄仄平”一聯,若出句第三字使用仄聲,可以將對句第三字改為平聲,達到一種新的平衡。如:餞別王十一南游(唐)劉長卿
望君煙水闊,揮手淚沾巾。
飛鳥沒何處,青山空向人。
長江一帆遠,落日五湖春。
誰見汀洲上,相思愁白蘋。
這首詩第三句第三字“沒”使用仄聲,第四句第三字使用平聲字“空”救,兩句句式“平仄仄平仄,平平平仄平”形成新的平衡。
總之,出現在非節奏點上或不會造成禁忌的拗字都是可救可不救的。我們熟悉了詩的平仄節奏,可以根據詩歌的內容和語感適當調整。不管怎樣,作詩應儘量符合格律,拗救甚至拗句,都只能是不得已而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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