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
第 12 章 · 约 1224 字
母親忌日那天,怡婷休攤半日。
她帶兩份市場便當去靈骨塔。一份放母親牌位前,一份自己吃。管理員這次沒有趕,提醒下午四點前收走。
她沒有報告肉攤生意,也沒有問母親到底想把攤給誰。紙條和錄音都收在傢裡,彼此矛盾,無須硬選一份當遺言正解。
晚上回市場,三十九號的燈還亮著。
寶珍坐在攤後算帳,桌上留一碗肉燥飯。怡婷問誰煮的。
「妳舅舅送來的。」
「他來過?」
「放著就走。說欠款下個月會少一點。」
飯已冷,肉燥偏甜,不是母親味道。怡婷吃了半碗,傳訊息告訴舅舅收到,沒有加謝謝,也沒有追問他為何不等。
收攤後,寶珍爬梯換走道燈泡。怡婷在下面扶梯,提醒她電源已關。
「妳每次都問。」
「每次都要確認。」
新燈泡亮起,白光比舊市場那顆黃燈冷。寶珍嫌難看,說下次換暖色。怡婷把一百二十元燈泡錢轉給她,備註寫「公共照明,各半」。
寶珍看到手機,從梯子上罵:「連這個也算?」
「妳女兒叫我看好妳的錢。」
「那妳的呢?」
「妳也看。」
兩人關店時,市場只剩那盞新燈。它不屬於三十九號,也不屬於四十二號,照的是兩攤之間的走道。
市場管理處曾提出節電方案,打烊後走道燈全部熄滅,改用感應式照明。攤商多半贊成,只有夜間進貨的幾攤反對。感應器常被貨車角度擋住,搬整籠雞時不可能先空出手揮燈。
怡婷替公共區重新計算用電。保留三盞低耗能常明燈,一個月電費不到兩百,按夜間使用攤位分攤。有人仍說沒必要,寶珍便把自己那份先繳一年。怡婷阻止她全包,只付三十九號與四十二號應付的比例。
常明燈方案試行三個月。其間一名送魚貨的工人滑倒,監視器因有照明拍到地面油漬來源,責任很快釐清。管理處這才正式保留。
寶珍笑說,她替怡婷留的一盞燈,最後變成要開會、估電費、寫試行報告。
「不然妳以為浪漫不用繳電費?」怡婷問。
「至少第一次不用。第一次我自己出的。」
怡婷翻手機,找到多年前那筆一百二十元轉帳。寶珍當時根本沒收,款項三天後退回,她一直沒發現。
「妳還說各半。」
「那時候還不熟,怕妳跑掉。」
「欠一百二能跑去哪?」
兩人站在燈下把這筆舊帳吵完。怡婷重新轉六十元,寶珍當場收下,備註改成「第一盞燈,各半」。
怡婷把最後一桶推進冷藏室,確認溫度,再和寶珍一起離開。門拉下以前,她沒有把燈關掉。
明天凌晨,送貨的人會先到。
送貨單壓在四十二號秤臺下,雞肉和豬肉分成兩張,各自簽名。清潔班會在三點半經過,阿琴四點到,可晴若休假便晚一點來看調理包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鑰匙和工時,沒有人因為被當成傢人就必須隨叫隨到。
怡婷走到市場外才想起母親忌日的便當盒還在包裡。寶珍問要不要回去丟,她說明天再洗。兩人騎不同的車回同一個傢,紅燈時一前一後,沒有並排。
走道那盞燈從後照鏡裡越來越小,沒有熄。
明早誰先到,誰就先檢查冷藏溫度,再替晚到的人把工作燈打開。不是等待,也不是犧牲,只是輪到她時,她會記得。
當天的帳,也由當天的人一筆一筆算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