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把我的名字刺在自己身上

第一章

第 1 章 · 约 504 字

許真真替母親清洗遺體時,在她左側肋骨找到自己的名字。

「許真真」三個字,黑色,只有指節大。最後一個「真」歪了一撇,像刺到一半時對方忽然動過。

母親許麗芳六十一歲,凌晨死在新北租屋處。初步判斷是心肌梗塞,沒有外傷。真真在殯儀館確認身分,禮儀師問是否要保留刺青,她才第一次知道母親身上有字。

母女已三年沒聯絡。

最後一次見面,麗芳闖進真真的心理諮商所,指控櫃臺藏起女兒,驚動其他個案。真真請警衛把她帶走,後來換了工作地點,也不再給地址。徬人說母親只是太愛她。真真知道那不是一句好話。

麗芳會記她月經日期,二十七歲仍每天問她幾點回傢;會趁她洗澡翻包,看到陌生名片便打電話確認;她第一次搬出去,母親報警說女兒失蹤。父親在真真十歲時離傢,麗芳總說只剩她們兩個,誰都不能丟下誰。

如今麗芳真的先走了。

遺物只有一袋衣服、一串鑰匙與一本繳費簿。租屋處被房東催著清空,真真帶紙箱回去。衣櫃裡都是舊衣,廚房堆著降血壓藥。臥室床下放一只上鎖鐵盒,鑰匙不在鑰匙串上。

她在抽屜找到一張刺青店名片:「回聲刺青,預約制」。揹面寫著日期,五年前七月十二日。

那天不是她生日。

是真真小學同學周曉雯失蹤滿二十年的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