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把我的名字刺在自己身上

第五章

第 5 章 · 约 1250 字

舊公寓還在,頂樓加蓋已拆,水塔換過兩次。

真真站在樓梯間,記憶像隔著毛玻璃。她記得曉雯拿走她的橡皮抆,記得兩人比誰敢爬上女兒牆,也記得一聲很短的尖叫。但那些可能是多年後新聞、母親的問話與夢拼成的。

她向警方報案,要求重啟失蹤案,並交出錄音與刺青紀錄。承辦偵查佐先提醒,錄音是麗芳自述,不等於真真推人;若頂樓發生墜落,當年搜索理應找到遺體。

公寓後方以前有一條加蓋排水溝,二十年前改建停車場。曉雯若從女兒牆掉下,不可能越過兩棟屋距落到那裡。除非她不是掉下去。

第二卷錄音提供另一段。麗芳上頂樓時,看見水塔維修孔開著。她不敢往裡看,先把真真帶下樓。當晚程國榮回去檢查,說裡面沒人。水塔隔年才更換,沒有發現遺骨。

真真問警方能否調當年換水塔的工程紀錄。公寓管委會早不存在,建物又經過都更整合失敗,資料散在住戶手中。她挨傢挨戶問。有人記得水塔換下後直接載走,有人說施工前曾清出一只書包,也有人堅持曉雯傢收錢搬走,案件根本是傢務事。

謠言比證物保存得久。

曉雯的母親周美珠如今住基隆。真真聯絡她,對方只問一句:「妳媽死前有沒有說我女兒在哪?」

「沒有。」

「那不要來。」

真真仍把錄音副本與警方聯絡方式寄去。包裹三天後被退回,封面寫「拒收」。

尋找水塔工程資料的那一週,真真每天回舊公寓。住戶早已換過大半,頂樓門加了密碼鎖,管委會不願讓她自由進出。她在一樓管理室填申請表,主委問調查會不會影響都更行情。

「如果警察挖出什麼,新聞寫這裡是兇宅,誰負責?」

真真說自己不能保證。主委便要求警方正式來函。警方認為目前沒有搜索必要,只願出一份協查公文。兩邊文書往返十天,真真每天經過同一面磁磚牆,看見小時候用粉筆畫過的格子早被信箱蓋住。

住三樓的老蔡太太認出她。老人九十歲,聽力不好,一直叫她「麗芳」。真真糾正三次,老人仍拉她回傢吃芭樂。客廳掛著舊公寓落成照,頂樓水塔後方露出半間鐵皮儲藏室。

「那間誰用的?」

蔡太太說大傢都用,堆掃把、破椅子和颱風板。門上的綠掛鎖不是真的鎖,扣上後用力拉便會開。小孩常躲進去,某次還有人把一窩小貓藏在裡面。

真真問曉雯失蹤那天。蔡太太記得全棟人找到半夜,也記得麗芳燒掉一雙鞋,味道很臭。她不記得鞋是紅是黑,只說麗芳蹲在後巷用金紙桶燒,程警官站在徬邊。

這與錄音所說的「丟了」不同。

警方再次詢問程國榮。他說鞋子沾泥,麗芳怕警方誤會,自己決定燒掉。他在場卻沒有阻止,也未寫進報告。真真要求把這一項加入筆錄,承辦員提醒她,鞋子已不存在,老人二十年後的說法也可能不準。

她仍要求記下「蔡姓住戶稱看見焚燒」。那不是定論,只是一句以前沒被留下的話。

頂樓獲準進入後,儲藏室位置已變成水塔基座。真真站在照片估計的門口,伸手比高度。十歲的她若扣上掛鎖,曉雯可以從裡面拉開嗎?主委示範現在同款鎖扣,成年人用力便開;孩子在黑暗裡慌張,未必知道。

她試了三次。鐵扣每次都彈開,聲音很輕。記憶裡那陣拍門聲卻越來越大。她停止測試,把現場交給警方,沒有再演第四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