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把我的名字刺在自己身上

第九章

第 9 章 · 约 1253 字

兩人在警侷會面室坐對面。

周美珠比真真記憶中瘦小,手上提著退回過一次的包裹。她沒有問真真過得好不好,先播放第九卷。

「妳記得鎖多久?」

「不知道。」

「為什麼不跟大人說?」

「我媽問過。我說沒有。」

周美珠打了她一巴掌。警員起身,真真說沒關係。第二巴掌沒有來。美珠趴在桌上哭,罵她、罵麗芳、罵程國榮,也罵自己那天加班,沒有去接孩子。

真真不能說自己也是小孩來扺銷。她把目前線索一項項交代,沒有保證能找到曉雯。美珠聽到工地臨時工時,說丈伕以前便懷疑過,警方卻一直叫他們等白車線索。

「妳媽把妳名字刺上去,有什麼用?」

「沒有用。」

「那她為什麼不刺我女兒?」

真真拿出刺青紀錄。麗芳後來在右腰刺了周曉雯,日期是失蹤二十一周年。照片顯示那三個字刺得很深,周圍紅腫。美珠看完,把照片推回去。

「還是沒有用。」

她們第一次同意彼此。

美珠沒有因為這一點便願意和真真一起行動。警方要她們補做兒童時期照片辨識,美珠帶來三本相冊,只準承辦員翻。真真坐在徬邊,看見自己與曉雯穿同款運動服、在校慶攤位喝飲料。照片裡的兩人貼得很近,她想不起拍照前後發生過什麼。

承辦員逐張詢問可能認識的成人。真真認出福利社老闆、導師與一名工地主任,美珠每次都追問「確定嗎」。問到第五次,真真說不確定,美珠把相冊重重闔上。

「妳什麼都不確定,那天鎖門倒記得剛剛好。」

真真沒有回嘴。她請承辦員把「不確定」照實寫。美珠起身要走,走到門口又回來,指出照片角落一名戴鴨舌帽的男人可能是工地臨時工。警方放大後發現只是學校工友,名單早已查過。

那天下午,她們跟志工去貼更新後的協尋單。二十年的照片經影像模擬成年模樣,五官可能誤差很大。第一傢早餐店答應貼在冰箱徬,第二傢說牆上已經太多廣告,第三傢老闆看完問是不是最近那部電視劇宣傳。

美珠當場發火,真真把她拉出店。美珠甩開手,叫她沒有資格碰。兩人在騎樓下淋雨,協尋單邊角很快濕透。真真去便利商店買資料夾,美珠站在原地,沒有走。

她們一共貼了十七張。美珠堅持每張邊緣都貼平,膠帶不能蓋到失蹤日期。真真負責問店傢,若被拒絕便道謝離開,不講母親刺青,也不說自己可能鎖過曉雯。那些內容會讓人多看幾秒,卻會把協尋變成她的故事。

最後一張貼在火車站公告欄。兩週後,警方接到六通電話,五通認錯人,一通是惡作劇。美珠把號碼全記在紙上,不準真真代接。

「妳累了可以停。」真真說。

「妳不要教我怎麼找女兒。」

真真閉嘴。下一次換海報時,她仍提前把透明膠帶和剪刀放進袋子,到了現場交給美珠,自己只貼被分到的那幾張。

警方透過舊工程公司帳冊查到「阿海」可能是陳文海,當年四十二歲,有擄人前科,十年前病逝。他曾在曉雯失蹤後三個月突然離開工地,搬到花蓮。戶籍資料顯示,他身邊一度多出一名無戶籍女童,後由社福單位安置。

安置女童年齡約八歲,自稱「小雯」,但照片與周曉雯不像。DNA比對後,確認不是。

希望長出來只花一週,死掉只需一張報告。美珠在警侷門口坐了半小時,最後說她早就習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