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
第 9 章 · 约 1244 字
第二次調解有了方案。
方案送到工寮後,律師先做個人試算。每人收到一張表,填年資、轉籍慰勞金、未休假與預估給付。表格一發,大傢才發現「同一方案」對不同人完全不是同一回事。
做了三十四年的老吳若接受,可多拿九十萬;做十二年的美玲因轉籍後才進廠,只多兩個月;已簽優惠離職的人必須先退回款項,才有資格加入。有人懷疑工會故意偏袒老員工,年輕員工另開群組,準備退出談判。
春妹請律師把公式寫在白板,不講立場。老吳看到自己金額最高,主動提議按比例撥一部分給急難戶。律師提醒,個人給付不能在協議內強制重分。老吳說那就私下捐,其他高年資者沒有全跟。
年輕員工質問,為何以前公司轉籍的錯要吃掉現在可分的錢。福明說年資是各自權利,不是共用一鍋。對方回,堵門、開會、被記過的是大傢,補償卻按過去分。這場爭論沒有正確答案,直到凌晨仍有人拍桌。
春妹提出把訴求拆開:法定年資依個人計算,行動期間的法律支援與急難金按實際需要,不從個人資遣費抽。工會另外公開募款收支,每筆支出由兩人簽核。方案沒有讓年輕員工多拿資遣費,至少不再叫他們白做支援。
募款帳一公開,又有人發現外地團體匯來十萬元,備註指定「佔廠行動」。工會並未佔廠,只堵過貨車。福明主張可轉作訴訟,捐款團體要求退回,並在網路批評永信工人妥協。
春妹堅持退。轉帳手續費三十元由她先墊,工會月底再還。她說若收一筆指定用途的錢,便要照對方方式抗爭,那不是支持,是另一張合約。
投票前,公司派主管逐一打電話,提醒若否決方案,第三批訂單結款可能先被銀行扣走。工會也有人打電話催票,說不接受就是揹叛。春妹要求雙方都停止私下施壓,卻管不了每個群組。
她回傢後把手機關機一晚。志凱以為母親出事,騎車趕回來,發現她只是在廚房剝竹筍。母子沒談方案,先把一籃竹筍煮熟。隔天春妹開機,未讀訊息兩百多則。她沒有逐一辯解,只把投票時間、門檻與祕密投票方式再貼一次。
公司承認轉籍年資,但扣除當年慰勞金並按不同職級計算;退休準備金補提;已簽優惠離職者若願退回多領的一個月,也可加入。移工獲得轉換期住宿與仲介費補助。總額約四千一百萬,比工會主張少兩千萬。
福明要拒絕,認為設備還在,繼續堵就能逼出更多。公司財報卻顯示主要土地扺押給銀行,海外母公司也可能切割。律師警告,若進入清算,普通債權未必拿得到。
全體投票前,春妹分三場說明,每場都有通譯。她不替任何方案揹書,只把接受與訴訟的數字列出。有人問她自己怎麼投,她說最後才說。
秋蘭若加入方案,需先退四萬六。她手上已沒有錢。工會允許從最後給付扣除,公司卻不同意,堅持先匯回。春妹與其他人用急難金暫墊,寫明若方案未成立不用立即追討。
投票結果八十三票接受,五十二票反對,十二票廢票。依章程過半,工會授權簽協議。
福明辭去理事長,說自己無法替折價的年資簽名。春妹理解,也生氣。他在最需要簽字時離開,責任落到副理事長與她身上。
最後協議簽了。春妹拿到的金額比主張少二十七萬,比原公司試算多六十三萬。沒有全贏,也不是空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