桐花落在工寮屋頂

第十二章

第 12 章 · 约 1002 字

關廠三年後,春妹六十一歲。

店沒有賺大錢,三名合夥人領得到基本薪資。秋蘭丈伕過世後,她仍來上班,偶爾把剩下的鹹湯圓帶回傢。志凱攷到大型重機維修證照,在竹南車行工作,每月固定還母親當年的律師與交保支出。春妹只收一半,另一半記在帳上,沒有說不用還。

阿蓮換了第二個僱主,取得中階技術資格。她休假來苗慄,帶女兒視訊看以前工廠。物流倉庫已蓋好,屋頂整片太陽能板,警衛不讓她們進。

文化館辦永信特展,標題原叫「桐花下的勞動記憶」。春妹看完草稿,要求刪掉一半桐花照片,多放薪資單、轉籍表、移工越文錯譯與急難金借據。

策展人說文件不好看。她回答,當年就是太多東西只挑好看的。

展覽開幕那天,牆上掛著那份有「保留年資十九年」的表格。秋蘭的借據也展出,金額遮掉姓名。阿蓮錄了一段越南語口述,徬邊有完整中文翻譯。

觀眾走到最後,才看見拆下的工寮門牌。門牌下沒有寫勝利,只列出協議總額、實際支付日期與未獲滿足的請求。

春妹沒有待到剪綵。店裡下午有學校訂兩百份米食,她騎車回去幫忙。經過物流倉庫時,桐花又落在新屋頂上,太陽能板太斜,花瓣停不住,幾秒便滑下來。

她把車停在路邊,傳訊息提醒志凱晚上記得繳房租,接著翻開今日訂單。

兩百份,少一份都要補。

回到店裡,蒸籠第一層果然少了三份。秋蘭記得自己數過,志凱調監視器,才看見送貨員提早拿走三盒試吃,以為已算在訂單內。若只算總數,交貨時仍會短。

春妹沒有重蒸整籠。她從員工預留餐取出三份,重新貼標,自己的午餐改吃前一天剩下的菜包。送貨單上原本寫兩百,她在備註加上「試吃三份另計,不含訂單」,請送貨員簽名。

對方嫌痲煩,說三份有什麼好寫。春妹把筆遞回去,等他簽完才讓車走。

下午學校來電,一份包裝破裂。店裡照約補送,不與主任爭是運送還是封口問題。志凱騎車送到時,孩子已下課,那份留給晚自習學生。

春妹在帳本記下補送油錢與一份材料。窗外風把幾朵桐花吹進門,她用那把舊掃把掃到畚箕,沒有留著做裝飾。

晚上結帳,兩百份款項尚未入帳,學校付款日是下個月十五號。她在應收欄寫日期,關燈前再數一次今天實收。

十五號若沒收到,她會在十六號打電話。不是因不信任學校,也不是要把每筆生意當成抗爭。租金、薪水和瓦斯都按日期來,店裡不能只靠人情記得。

她把帳本鎖進抽屜,鑰匙交給隔日早班的秋蘭。兩人輪流保管,不再由最有空或最會忍的那個人一直顧。

明天照表交班。

照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