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他寫情書,收件人卻是我

第十四章 正文

第 14 章 · 约 1266 字

「週三。」映真說。

維澄看了她一眼,才把行事曆滑回這週。「這週三已經過了。」

「我知道。我在講下週。」

「下週三可以。」他點開空白格,卻沒立刻輸入,「妳想幾點?」

映真想了一下。「七點半。不要每次都九點多才見,到時候我只想睡。」

「七點半我得準時關店。」維澄把手機拿起來,又放下,「阿佑週三沒練習。我可以跟他說,六點半進來的車,除非急修,留到隔天。」

「客人會罵你吧?」

「有的會。」他在格子裡輸入「七點半,映真」,給她看,「我會先講清楚。這間店又不是開到我倒下才打烊。」

她看著自己的名字,胸口熱了一下。「如果真的有急修呢?」

「我六點前告訴妳。講我卡在哪裡,還有大概幾點好。不能確定就先改約。」他抬頭,「這樣行嗎?」

「行。但不要只傳一個『忙』。我不知道是要去吃飯,還是坐在傢裡等你下一句。」

「妳也不要回『都可以』,然後隔天不理我。」

「我哪有隔天不理你?」

「妳會回貼圖。」

「貼圖也算回。」

「妳那張是一隻把門關上的貓。」

映真笑了,手伸過去,把他的手機轉正。「好,我有不高興就講。貓留著給阿佑。」

維澄把下週三設成每週重複,滑到週日,指著早上八點到十一點那一段。「還有這個。我週日不用開店,想留給妳。」

「八點?」她抬眼,「你邀我約會,還要我比上班早起?」

「九點也行。市場那邊有一傢飯糰,過十點就賣完。」

「原來是你想吃飯糰。」

「想跟妳吃。」他停了一下,「有時候我媽會叫我去攤上搬東西。我先跟她說,週日早上不要直接把我算進去。」

映真靠回椅揹。「你可以去幫她。我也有時候要去印刷行拿書店的東西。」

「那我們前一天講。週三那晚先固定,週日早上看兩個人要不要出門。」他把那格留白,「我剛才講留給妳,好像又自己排好了。」

「週日飯糰可以排。」映真伸手,在他螢幕上點了這週日,「九點半。我想吃有痠菜的。」

維澄笑著打字,輸到「痠菜」時選字選成「山菜」。映真張了張嘴,忍住沒替他按。他用手機聽了一次,自己把字改對。

「你剛才是不是想幫我?」他問。

「很想。」

「那妳忍得不錯。」

「郭維澄,別得吋進呎。」她把手放到桌上,掌心朝上,「我願意跟你交往。不是只試著約會那種。我也想要你問我、讓我問你,不用每次等到吵架才把手機拿出來。」

維澄看了她的手一會兒,握住。「我也願意。但我下個月真的會累,可能有兩次飯吃到一半會打呵欠。」

「打呵欠可以。擅自替我決定我會體諒,不可以。」

「知道了。」他用拇指碰了碰她的指節,「那封信呢?我媽前兩天還問,妳會不會幫她改攤位上的告示。」

「告示我可以收錢寫。」映真往前挪近些,「寄給我的情書,不再接了。」

「好。」他答得乾脆,隨後又有點為難,「可是我想說的話,打字有時候弄很久。」

「你可以錄音。」

「也可以語音輸入,聽過再慢慢改。」他瞄她一眼,「改得不好,妳不能退稿。」

「看內容。如果又叫我早上八點吃飯糰,我要退。」

他笑出聲,握著她的手沒放。鐵門底下吹進一點涼風,映真坐了一會兒,才發現自己不急著替今晚找一句收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