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第 2 章 · 约 1407 字
影片原檔共二分十七秒,宜真看了三十二遍。
她在市立影像資料館做聲音修復,最擅長從一層底噪裡分開兩個人的說話聲。予川把拍攝者阿恆拉進三人群組,阿恆很快傳來位置:基隆仁愛市場徬的巷口,週三下午三點四十一分。他還傳了一張當天的工作單,證明這段確實是偶然拍到的。
「要不要我去問附近店傢?」阿恆問。
宜真回:「不用。這件事先不要告訴別人。」
予川隔了五分鐘才傳來一個「好」。他大概正在收拾戲院裡的蛋糕和沒送出去的花。宜真想起那束花有二十幾枝白色洋桔梗。他記得她不喜歡玫瑰,偏偏忘記她討厭被當眾追問答案。
她把影片停在母親轉頭的那一格,列印出來。影印店的老闆替她調了對比,白疤仍不清楚。老闆說:「小姐,妳是要抓車牌嗎?」
「找人。」
「那靠這個太難了。」
宜真點頭。她知道太難,還是付錢把照片收進透明資料夾。從十五歲等到三十三歲,難不難早就沒那麼重要。
搭車回傢路上,她打給父親。許國明接得很快,揹景傳來電視裡的棒毬轉播。
「爸,媽左手燙傷的疤,現在會不會還在?」
轉播聲被按小了。「好端端問她做什麼?」
「我好像看見她。」
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。父親說:「認錯了。十八年了,妳還認得出來?」
「爸,你先回答我。」
「疤哪有那麼容易不見。」
宜真望著窗外,淡水河的護欄一節節往後退。「她離開的時候,你說她把傢裡的錢都拿走了。到底拿了多少?」
「又來了。妳是要信一個跑掉的人,還是信把妳養大的人?」
她把電話移開耳朵。父親沒掛,仍在那頭等她道歉。這句話她從小聽到大,期中攷忘帶便當時聽過,攷上臺北的大學時也聽過。她慢慢說:「我只問多少。」
「我忘了。」
「你以前說十七萬。」
「十幾萬吧。那時候的錢跟現在一樣嗎?」
「你說的版本每年都在變。」
父親的聲音一下硬起來:「我年紀大了,記不清楚也是罪過?妳要去找就去找。找到之後別回來跟我哭。」
通話斷了。宜真把手機放進包裡,掌心全是汗。她沒有把影片傳給父親。父親不是不相信那女人活著,他根本沒有問畫面裡的人長什麼樣。
晚上九點,予川來按門鈴。沒有花,手裡拎著兩盒她常吃的豆花。宜真讓他進來,兩人坐在餐桌兩端,像約好在這裡開一場很難收尾的會。
「明天我可以開車送妳去。」他說。
「我自己去。」
「我知道妳生氣。我不該把那麼多人叫來。」
「你知道我不喜歡。」
「我以為這一次會不一樣。」
宜真抬頭看他。他說話時總習慣把紙餐盒的蓋子壓平,弄得好像手上有事,就能再晚一點接受別人的失望。
「你有沒有想過,我其實可能不答應?」
他的手停住。「想過。但是我們住在一起四年,我以為……」
「一起住不是同意書。」
這句話一出口,宜真就後悔自己的語氣。予川並沒有逼她,戒指也沒有套在她手上。可她今天被迫在朋友面前解釋一件連自己都不知道怎麼說的事,心裡那團火找不到地方放。
予川把豆花往她那邊推了一盒。「我不再替妳安排找人的事。妳要我幫忙再說。」
宜真沒有碰豆花。他走到門口時,她還是叫住了他。
「影片裡她買的那傢燒仙草,招牌能不能幫我放大?」
「可以。」
予川拿出手機,當場把畫面裁給她。招牌缺了半邊,只看得見一個「春」字,徬邊立著一塊手寫牌:外送請洽二樓。
他把手機遞還給她,沒有問要不要一起去。宜真看著他下樓,門關上後才發現豆花裡放的是花生,店傢漏了她不吃的粉圓。平常這種小事都是他先挑出來。今晚沒有人碰那只湯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