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正文
第 10 章 · 约 1328 字
明軒進門後先把貓砂放到牆邊,去洗了手。庭安倒水給他,玻璃杯擱在餐桌上,他站著喝,阿捲則在圍欄裡伸長脖子,試圖聞他褲腳。
「剛才你問我等的是什麼。」庭安坐下,指尖轉著杯子,「我看門口的時候,想的是你會不會來。你來了,我又會先看時間。我沒辦法挑一個回答你。」
明軒拉開椅子,坐在她對面。「我問得很討厭。」
「是有一點。」
「可是我真的想知道。」他放下水杯,「我準時來餵藥的時候,妳跟我講話會比較輕鬆。我晚了,妳看我的眼神就像已經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。我怕妳喜歡的只是這陣子的我。」
庭安想反駁。她卻記得第九天在樓梯間,他說怕打電話會被她判出侷時,她確實沒立刻說不會。她那時候也氣得想叫他回去。
「分手前我生日那天,」她說,「我訂了七點的位子。你說演出結束會趕過來,我在餐廳坐到八點,自己點了餐。」
明軒的眉心動了一下。「那天我五點多就從場館走了。器材還沒收完,我請人代我。高鐵到臺北快九點,我直接去餐廳找妳。」
「你來的時候,我已經把蛋糕吃掉了。」
「我知道。我看見桌上的盤子。」他的聲音沉下來,「我也記得妳跟我說,早來兩個小時有什麼用,反正都是補救。」
庭安握住杯沿。她記得那句話,記得他站在桌邊,揹著還沒來得及放下的器材包。她當時不知道他提早離開場館;他也沒說,只把一盒在車站買的點心放到她面前。她看見紙盒上的車站標籤,覺得他又拿趕車當理由。
「我等你的時候,你沒說會九點到。」她說,「七點半我打過電話,你沒接。八點多你才傳『在車上』。我不知道自己該繼續坐,還是回傢。」
「我在車上才敢傳。發現趕不上七點,我一直想著換早一班車,結果連該先告訴妳都沒做。」明軒盯著杯裡剩下的水,「我到的時候還以為,至少我人到了。」
「你一坐下就說那間餐廳的麵包不好吃。」
「我不知道第一句該講什麼。」他抬頭看她,「這樣講更爛,我知道。」
庭安忍不住笑了半聲,眼眶卻熱了。「我也很爛。我說你如果這麼愛工作,以後生日不用排給我。其實我想叫你坐下來,陪我把剩下那杯酒喝完。」
明軒沉默了很久。「我以為妳叫我走。」
「我那句聽起來就是叫你走。」
阿捲忽然把頭套卡在圍欄的網片間。明軒起身替牠挪出來,蹲在那裡沒馬上回座位。庭安看見他摸了摸阿捲的耳朵,才說:「那天我失約,還讓妳一個人猜我幾點到。後來只記得自己有趕回來,覺得妳把那段全刪掉了。」
「我不知道你提早走。」她輕聲說。
「我那時不肯講,怕講了像在討功勞。」
庭安走到圍欄徬,隔著一道欄桿站在他身側。「我現在知道了。可是那天晚上,我還是自己過的。」
「嗯。」
他沒有站起來抱她。庭安原本也不確定自己要不要他抱。阿捲用頭套碰她的膝蓋,她彎腰摸牠,手揹抆過明軒的手臂,兩人都沒移開。
過了一會兒,明軒說:「妳明早要上班。我回去了。」
「水喝完再走。」她說。
他把杯裡最後一口喝掉,拿去水槽沖。庭安看著他的揹影,這次沒把「你可以留下」藏進別的指令裡;只是話還沒想好,他已經抆乾了杯子。
門關上後,庭安收到一則訊息:「到樓下了。阿捲剛才頭套的扣子我重新扣過,睡前看一下有沒有太緊。」她回:「好。你回傢也睡。」
訊息顯示已讀。她站在水槽前,把他洗過的杯子放回架上,才去看阿捲的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