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爸爸找看護,卻找回了初戀

第七章 正文

第 7 章 · 约 977 字

「晚上的排版,我可以接滿。白天要改版的檔,你們先標好,我晚上進來做,隔天早上你們就能出樣。」

吳明德把稿放下。「晚上機臺沒人,客戶半夜改東西怎麼辦?」

「我先改能確認的,待確認的留註記。我不碰機臺。」

「那叫接案,不叫全職。」

書晴抽出口袋裡的紙。「一週五個晚上呢?急件有人接,小梁也不用總留下來。」

吳明德點著她寫的九點。「妳先去看妳爸,復健拖晚了,還能準時到?」

她把紙拉回來一點。「復健不是每天。」

「妳先別急著答應我。我可以給妳幾件夜間稿試做,工時怎麼算,得等我把班表排出來。」

「我還沒回來,你熱飯幹麼?」

「我餓了先吃,妳那份還在。」明發把筆擱下,「妳早上說有事。」

書晴把外套掛好,拿碗盛飯。她把廠裡的事講到月底全職不保,明發手上的湯匙便停了。她以為他會問錢夠不夠,他卻先問:「是不是因為我出院那天,妳跟廠裡請假?」

「不只那天。這幾個禮拜我進出不固定,他要找人固定接急件。」

明發低頭舀了一口湯。「我週二自己坐車去醫院。」

「你坐車到站了,從站牌走到復健室那段呢?」

「我知道電梯在哪裡。」

「我沒說你不知道。」書晴夾了一塊豆干到他碗裡,「我想把晚上接滿。週二白天你要是肯讓隔壁李阿姨陪你去,我就能留在傢裡睡一段,晚上去廠裡比較撐得住。」

明發把豆干夾回她碗裡。「妳先問她了?」

「昨天在樓下碰到,她說那天有空。」

「所以妳已經跟她講,我要她陪。」

「我說可能要痲煩她。」

「妳連我幾點要出門都還沒問。」

書晴放下筷子。「你上次復健回來,連鞋都沒力氣脫。我不是要李阿姨替你做什麼,她陪你搭車,有狀況能打給我。」

「她嘴巴快得很。」明發拿起湯匙,「上次我借她一把活動扳手,隔天樓下就有人問我手能不能拿工具。我去復健喘得滿頭汗,她大概能講到巷口早餐店。」

書晴想起李阿姨上回確實問過明發,洗澡是不是得讓人扶。他當時只說「有椅子」,回傢後就不肯再聊。她低頭吃飯,沒有把豆干夾回去。

「那我再想別的。」她說。

「妳也別替我回她。我自己講。」

「接吧。」明發說。

「我還沒看內容。」

「那就先看。不要站在水槽前面,像我坐這裡會把妳的工作弄不見。」

書晴轉過身,想說他又在亂講,卻看見他正用左手把復健手冊翻到下週的日期。她把手機帶到桌邊,坐下來開檔,回了群組一句:兩份可以,交稿時間請再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