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正文
第 16 章 · 约 1577 字
以霏到場館時,臺下的椅子疊在後牆,只有第一排留著兩張。聞川站在臺上調麥克風,聽見門響,手指在架子上停了一下。
「妳坐哪裡?」
「前面。」以霏把包放在第一排,「昨天那段,從第二段唱。」
聞川看見她拿出圈過字的歌詞頁,沒問她為什麼不先談那天吵架的事。他把吉他揹帶調短,朝音控桌比了個手勢。音控師今天只借他們場地,開好基本音量便到後臺整理線材,空場裡連椅腳抆地的聲音都很清楚。
聞川唱完第一段,第二段進副歌時稍稍退離麥克風。「你走後,別回頭,我把燈留給自己。」
以霏抬手。「再唱剛才那句,『留給』。」
「『給』有出來。」
「我聽見『留』,接著就聽見你唱『自己』。」
聞川張口要反駁,看見她指的是歌詞頁上另一個圈,走下臺接過來。「我以為妳說『己』。昨天檔案裡沒聽到的是這個?」
「嗯。你聽。」
她把手機裡的試唱放給他。聞川彎著腰,耳朵靠近喇叭,自己的聲音在「給」那裡輕得幾乎沒有。他按停,轉頭望了一眼舞臺。
「那個音高,我一頂上去,後面『自己』就會虛。」他說,「昨天唱四遍,有兩遍是這樣。」
「所以你把『給』藏起來?」
「我想把整句唱完。」他將手機還她,語氣已經有些急,「妳聽見尾字沒掉吧?」
「聽見了。可是燈給了誰,差一個字。」她站起來,把譜遞還給他,「你先不要接整首,只唱這七個字。」
聞川回到麥克風前。第一次他把「給」唱得很用力,「己」果然發乾;第二次他提早吸氣,高音過去了,「我把」卻被擠成一團。以霏聽完沒喊停,等他自己把耳機摘下。
「第三次。」她說。
「我知道。」聞川喝了口水,皺眉看著譜,「妳讓我想一下。」
以霏坐回去。空場裡沒有鼓催他,也沒有觀眾幫他接字。聞川把吉他弦輕輕撥了兩下,忽然將前一句的「頭」收短,留出一點氣。他第三次唱時,沒有硬頂那個高音,而是讓「給」輕輕過去,聲音穩穩落回「自己」。最後一個音停住,他摸了摸喉嚨,沒咳。
「這次呢?」他問。
「都有。」以霏說,「喉嚨呢?」
「還能上兩堂課。」他拿水瓶朝她晃了一下,「今晚沒有課,放心。」
她笑了一聲,聞川也笑了,卻沒立刻走下臺。他把剛才的唱法在譜上記好,指著前一句問:「以後我現場唱慢一點,這口氣還在嗎?」
「你慢給我聽。」
他放慢再唱一遍。「給」依然清楚。以霏沒拿筆,只坐著聽他唱完整個副歌。聞川唱完,把吉他放到架上,這才走下來,在另一張椅子坐下。
「我那天說話很難聽。」以霏看著舞臺,手裡的手機還亮著錄音畫面,「說你只怕少賣票。」
「我怕。」聞川把水瓶轉了半圈,「課縮班了。阿郁跟小唐跑六週,我不能讓他們每站只拿車錢。那天我聽妳講,好像我想把歌排進去,整個人就不可信了。我也回得很難聽。」
「你本來可以告訴我課的事。」
「妳那天問我能不能唱,不是在問我缺多少錢。」他停了一下,「我怕一講,妳會覺得不答應就害我付不起團員。」
以霏低頭看歌詞頁,紙角被她翻得有點軟。「我以前在一間公司寫詞。當時上司說客戶趕,要我先不要計較署名,後面會補。我連一句『今天先不要用』都沒講出來。等我終於敢問,那支廣告已經播完了。」
聞川側過身。她很少講那段工作的事,現在也沒有看他。
「寫『我把燈留給自己』的時候,我想到的是那時候的我。」她用指腹壓平紙角,「連拒絕都不敢,還在替人想他們多趕。那句不是叫誰把燈替我開著。我想讓她自己決定,今天留在那裡,還是走出去。」
「我第一次唱,把她又唱回去等人了。」聞川說。
「嗯。」以霏終於轉頭,「你後來唱回來了。我有聽到。」
聞川的手放在兩張椅子之間,沒有再往前。以霏伸手碰他的指節,他翻過手掌握住她,握了一會兒才說:「下次妳要罵我賣票,可以挑我真的亂開票價的時候。」
「你要再揹著我寄檔,我還是會罵。」
「那倒不用等票價。」他捏了捏她的手,起身去收吉他,「走吧。妳媽店裡不是有印好的那兩份?」